1、杭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在2024年的规定如下:
2、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三 of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其他符合特定情况的。以下为各条件的
4、购买自住住房是指购房者以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购买自己的主要居住地,即常说的“首套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通常涉及个人对自有住房的改造或维修。在这些情况下,公积金可以用于支付相关费用。
5、对于离休或退休的员工,他们通常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以补充养老金。只要提供相关的离休、退休证明,就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公积金提取。
6、此外,如果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工作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这需要提供相关的医学证明和劳动关系终止证明。
7、至于“其他符合特定情况”,这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描述,可能包括一些特殊情况,如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等。这些情况需要具体参照杭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建议有需要的申请人及时查询最新政策或咨询相关部门。
8、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建议直接查询杭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咨询相关部门。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杭州市本级及萧山、余杭、富阳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其他县(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当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本省户籍)。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非本省户籍)。
住房公积金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我们通常都是简称为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都是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会跟社保一起缴纳的,我们可以在工资条上看看当月有没有公积金扣款项,再查一下资金的公积金账户就可以了。
综上所述: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购买住房提取,还有一部分是消费提取,不同的提取方式其条件会有一定的不同。
《杭州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管理实施办法》
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条件、提取的时间、次数、额度、提取所需材料、提取程序、提取方式”的有关规定办理提取审批。
1、我国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最新规定是:房租占据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被取消了,并且不再需提供完税证明以及租赁合同备案,对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规定也适当的放宽了条件。
一、公积金提取新规政策是什么?
2、取消房租支出的比例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3、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4、(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5、(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7、(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8、(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9、(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10、(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11、综上所述,企业应该给职工存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由个人负担一部分,企业负担一部分。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保障性、互助性、长期性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