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杭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一、住房消费类:1、自住房屋的购置、建造、装修、大修;2、偿还自有产权住房的贷款本息;3、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和出租住房;二、非住房消费类:1、提取人为离休或退休状态;2、提取人为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3、本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5年以上未再就业的;4、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半年以上未在本市再就业的;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6、提取人死亡或被宣布死亡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2022杭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5)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公积金按月对冲剩余部分可以提取吗
公积金按月对冲剩余部分可以提取。用户办理了公积金按月对冲业务,并不会影响用户提取公积金。只要满足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那么用户就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只不过余额提取完以后,用户需要自己将钱存入房贷银行卡中进行还款。
用户办理了公积金对冲业务,本身就需要用到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这时候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建议用户提取公积金的。
1、杭州公积金提取条件主要分为住房消费类与非住房消费类两大类。
2、在住房消费类方面,包括购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归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以及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自己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情况。这些条件主要针对需要使用公积金解决住房相关问题的个人。
3、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则更为广泛。包括离休、退休(在职);完整或局部丧失劳动才能,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享用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出国、出境定居;以及职工死亡或被宣布死亡的情况。这些条件主要针对满足特定个人生活需求的提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