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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公积金贷款条件?株洲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株洲: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1、4月25日,据“株洲发布”消息,湖南省株洲市发布《株洲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2、《实施细则》显示,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贷款偿还压力,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所谓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简称“原商贷”)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申请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贷款”)。

3、按照要求,贷款对象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已在株洲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在职职工,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4、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六项条件:一是借款申请人须符合《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所有条件;二是借款申请人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本套商转公住房共有产权人);三是原商贷已还款一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四是本套商转公住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或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五是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可以正常设定抵押权(无抵押、查封、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六是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并在结清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办理。

5、按照《实施细则》,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6、对于商转公贷款的额度问题,株洲市明确,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贷结清时的贷款本金余额,提供的还款明细单需显示结清本金余额具体数额。商转公贷款房屋价值原则上按照原购房总价确定,其中:新建商品房价值按照原购房合同中登记的购房总价确定;二手房屋价值按照原商贷借款合同中登记的房屋总价确定。

7、按照规定,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价值的规定比例,根据《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确定。第1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购买家庭名下第2套有效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8、总的来说,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为60万元,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和按政策生育3孩的职工家庭最高额度为80万元。

9、《实施细则》显示,实施细则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2022年5月1日前已完成贷款预审的,按原规定执行。

二、株洲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湖南省范围内按月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不含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

3、贷款申请人是在株洲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产权人,且购、建房时间在3年内(或房产证在1年内),按规定比例交纳首付款,购房合同已备案或自建房主体建造一层以上。以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限借款人配偶或父母子女。

4、职业和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每月还款额(含其他债务)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收入能力认定标准详见第3页);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缴存工资基数。

6、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并认可贷款合同条款的约定。

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三、株洲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株洲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积金提取一般情况下2个工作日就可以提取到账,株洲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2、完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最低生活保障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失业满两年的;

6、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不含长、株、潭三市区域);

1、积金全额缴存到账并办理帐户封存;

2、提取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1、上述使用提取每年限提一次,且间隔时间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余额(提取后个人账户应保留100元以上的余额);

2同一套(栋)自住住房的凭相关资料在有效期内只能提取一次;本人和共有产权人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本次购建房价款(购房的以购房合同或契税凭证载明的交易额为依据,建造;

所购建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单独所有的,只能提取产权登记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当亲属关系的人共有时,合同备案期内,限提取1户,待房屋所有权证核发后按所占份额核定提取额;

3、缴存人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住房公积金贷款。

4、偿还住房贷款12期(1年)以上,方可申请还贷提取;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贷款咨询:可以通过服务热线、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前台咨询,下载或领取《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准备提取资料。

单位初审。到本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处初审,盖单位预留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印鉴章。

中心办理:到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前台办理。

资金对账:办理3-5天后持《支取单》到银行对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到贷款银行对账。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积金提取一般情况下2个工作日就可以提取到账,特殊情况下提交完材料要3到5个工作日到账。这里说的到账指的是钱到账,一般是打到公积金卡里面,也可以打到银行卡里面,需要本人自己去申请,可以去公积金中心申请,也可以去公积金提取服务网点,去服务网点的话其实更快,因为业务量少很多。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1)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目前提取入口有两个,一个是微信公众号“株洲住房公积金”一个是株洲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提取指南如下:

1、提取入口:微信搜索并关注“株洲住房公积金”公众号

离职提取、退休提取、出境定居提取、偿还本中心贷款提取、低保提取

第一步:微信搜索并关注“株洲住房公积金”,进行实名认证,向下滑动首页,在服务-常用服务中点击【公积金】,选择【公积金提取】,进入公积金提取界面。(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需提取的类型,提交提取后还可查看提取记录及进度。)

登录官网网上业务大厅(点击进入)或手机APP(诸事达)→上传相关提取资料照片、提出申请→中心审核→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提取公积金需要确认是否符合条件,然后填表申请,等待公积金人员审核。申请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会打入到对应的账户。

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首先需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领取条件,然后带上所有材料和证件前往当地公积金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者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在线填写申请表。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到单位人事部门和当地公积金中心,然后等待公积金人员的审核,一般会在1-3个工作日内获得结果,如果申请成功,那么公积金将会打入到对应的账户。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7、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一般情况下,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百分之二十购买二手房、楼房、大修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房价总额的百分之三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同意以所购房屋或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方住房作为抵押银行定期存单质押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的资料:1.提取申请书,可以在相关网站上下载。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提取人名下的公积金联名卡或本市开户的工、建、农借记卡之一。4.结婚证或户口簿,如果是提取房主本人的公积金则不需提供,如果是提取房主配偶的公积金就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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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2025年01月15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采用2025年01月15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35%,5年期以上LPR为3.8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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