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有:
1.首先要根据你缴存的公积金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缴存时间系数。
1)缴存时间大于等于6个月并且小于等于12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5;
2)缴存时间小于等于24个月,时间系数为0.8;
3)缴存时间小于等于36个月,时间系数为1;
4)缴存时间小于等于60个月,时间系数为1.2;
5)缴存时间系数大于60个月,时间系数为1.5;
2.根据你购买的房屋价格来计算,购买首套房时,贷款额度最高为房价的80%。购买第二套房,贷款额度最高为房价的70%。
你好,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其中,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缴存系数一年以下0.7,一年到两年1,0,两年到三年1.2,三年以上1.5
以上两个公式计算出结果后取较低的那一个就是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1.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如下图所示: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如下图所示: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剩余的商贷金额,同时不得超过上述关于一、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注:(1)新参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账户开户时间应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满180天,按月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不含一次性补缴),且缴存账户状态正常。
(2)已参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按实际汇缴(含按月补缴,不含一次性补缴)月数计算缴存时间,确定对应缴存时间系数及贷款额度。
(3)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0.8)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否则,按武汉市新参缴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审核条件,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4)对于6个月以内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发生调整变动的,按调整之前的缴存基数、比例计算贷款额度。